当代经济研究  2019, Vol. 287 Issue (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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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
邵彦敏, 丁宁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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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享发展”是“共享”与“发展”的高度统一。“发展”强调生产,注重效率;“共享”强调分配,注重公平。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生产力“发展”的有效载体,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并有效地防止了两极分化,实现了发展中的“共享”。可见,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制度保障。当前,实现共享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公有制主体地位,尤其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升劳动者在公有制经济中的所有者地位,强化劳动者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公有制经济的民生导向作用,使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民生责任;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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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彦敏
丁宁
关键词 共享发展所有制公有制分配制度    
收稿日期: 2019-05-29     
PACS:  F046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5ZDC005)
作者简介: 邵彦敏(1967-),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丁宁(1988-),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引用本文:   
邵彦敏, 丁宁. 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J]. 当代经济研究, 2019, 287(7): 23-30.
链接本文:  
http://www.ddjjyj.com/CN/     或     http://www.ddjjyj.com/CN/Y2019/V287/I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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