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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第0卷 第6期
刊出日期:2004-06-15


 
3 简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石”和“核心”的创新
黄灼明
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基石” 和“ 核心” 的创新是首要的创新。作者概括了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卓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基石”和“ 核心”的创新贡献, 明确指出卓老的理论创新实质就是把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从资本主义的“ 特殊”中解放出来, 变成了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的共性范围和理论, 从而使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从狭义走向广义。
2004 Vol. 0 (6): 3-6 [摘要] ( 0 ) HTML (1 KB)  PDF (164 KB)  ( 0 )
11 资本范畴与我国现阶段资本的基本形式
于金富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资本既不是商品经济的共有范畴, 也不是不代表某种社会经济制度的中性范畴, 更不是广泛适用于各种社会形态的一般范畴。资本的根本属性是私有性、排他性,资本的本质特征是凭借对生产资料排他性的私人所有权来占有他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资本所体现的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关系。资本有两大基本形态, 即私人资本与经由私人产权社会联合而形成的社会资本。因此, 资本与公有制是截然对立的, 资本与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所谓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地位及其生产方式的特殊性, 资本必然在我国长期存在, 资本范畴必然具有普遍适用性, 这一观点是不科学的。然而, “ 公有资本” 与“ 社会主义资本” 的范畴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根本不存在的。由资本的根本属性和我国实际国情所决定, 我国现阶段的资本必然并且只能有两大基本形态, 一是以私营企业形式存在的私人资本, 二是以公众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以及各种合资企业等形式存在的新型社会资本。
2004 Vol. 0 (6): 11-16 [摘要] ( 0 ) HTML (1 KB)  PDF (212 KB)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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