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4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33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何玉长,王伟.数据要素市场化的理论阐释[J].长春:当代经济研究,2021(4):33-4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602.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50. [8]何玉长,刘泉林.数字经济的技术基础、价值本质与价值构成[J].深圳: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3):57-66.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0-04-10.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6. [11]程啸.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J].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18(3):102-122. [12]王融.关于大数据交易核心法律问题——数据所有权的探讨[J].北京:大数据,2015(2):49-55. [1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0. [15]张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有序扩张的内在逻辑与形成机制[J].上海:学术月刊,2022(10):33-42. [16]洪银兴.基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市场监管[J].南京: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2):47-56. [17]戴双兴.数据要素:主要特征、推动效应及发展路径[J].北京: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6):171-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