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19.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8. [3]习近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J].北京:求是,2022(2):4. [4]廖锡纯,李尚富,杨兴祥,等.简明生产力经济学[M].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87:71. [5]宋冬林,孙尚斌,范欣.数据在我国当代经济领域发挥作用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哈尔滨:学术交流,2021(10):60-77.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蒋永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现实路径[J].北京:国家治理,2020(31):43-45.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1. [9]余斌.“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北京: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5):77-86. [10]陆茸.数据商品的价值与剥削——对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用户“数字劳动”理论的批判性分析[J].长春:经济纵横,2019(5):11-17. [11]石先梅.数字劳动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分析[J].成都:经济学家,2021(3):15-23. [12]韩文龙,刘璐.数字劳动过程及其四种表现形式[J].成都:财经科学,2020(1):67-79. [13]刘皓琰.玩劳动与玩工的剥削机制研究[J].成都:天府新论,2019(1):11-18.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 [15]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922. [16]张钦昱.数据权利的归集:逻辑与进路[J].上海: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1(4):113-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