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研究  2020, Vol. 294 Issue (2): 105-112    
  财政与金融研究 本期目录 | 过刊浏览 | 高级检索 |
《巴塞尔协议Ⅲ》下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路妍, 孙方舟
东北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全文: PDF (1323 KB)   HTML (1 KB) 
输出: BibTeX | EndNote (RIS)      
摘要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能有效提升资本充足和流动性等方面的监管效果,虽然会导致拨备监管指标下降,但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监管理念的不断进步,单纯的“高拨备率”已不再是监管部门追求的监管目标。实践证明,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资产证券化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优化了《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指标。然而,经历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会持续增加监管难度,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与日俱增。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明确风险资产是否能够实现真实出表,应维持稳定健康的拨备充足水平。同时,不同风险结构的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应实行差异化监管。
服务
把本文推荐给朋友
加入我的书架
加入引用管理器
E-mail Alert
RSS
作者相关文章
路妍
孙方舟
关键词 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巴塞尔协议Ⅲ风险管理    
收稿日期: 2019-04-20     
PACS:  F831.9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8BJL029)
作者简介: 路妍(1964-),女,辽宁丹东人,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金融研究;孙方舟(1988-),男,辽宁丹东人,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商业银行研究。
引用本文:   
路妍, 孙方舟. 《巴塞尔协议Ⅲ》下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J]. 当代经济研究, 2020, 294(2): 105-112.
链接本文:  
http://www.ddjjyj.com/CN/     或     http://www.ddjjyj.com/CN/Y2020/V294/I2/105
版权所有 © 2017 《当代经济研究》编辑部
吉ICP备10200631号
建议采用IE 6.0以上版本,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页面
本系统由北京玛格泰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