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伯海.论物化劳动的二重性[J].上海:学术月刊,1995(7):21-27. [2]蔡继明.评钱伯海教授的社会劳动价值论[J].北京:经济学动态,2014(5):42-48. [3]晏智杰.应当承认价值源泉与财富源泉的一致性[J].北京: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2003(2):24-26. [4]汤在新.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依据和实现方式[J].广州:学术研究,2004(1):35-39. [5]宋则行.论所谓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J].长春:当代经济研究,1995(2):52-57. [6]吴宣恭.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J].武汉:经济评论,1998(3):6-12. [7]顾钰民.再论活劳动是新价值的唯一源泉[J].上海:学术月刊,1996(11):71-73. [8]李善明,杨致恒,杨锦英.所谓“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命题绝对不能成立[J].武汉:经济评论,2002(2):10-12. [9]王伟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修课[J].北京:经济研究,2016(3):4-14. [10]顾海良.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J].北京: 经济研究,2016(1):4-11. |